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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游戏体育官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4期)

  张家港市锦丰青草巷欣凯副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标称泗洪县双沟镇白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白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发展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金港镇麦客隆生活超市经营的标称浙江德清莫干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莫干山老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所致,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南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南之星•优黄/手工十年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原料带入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的不合格江南之星•优黄/手工十年黄酒652箱(共3912瓶)、没收违法所得1001.67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南丰新豊大酒店经营的标称山东佳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饮品(原味),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发展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塘桥润家发生鲜超市经营的标称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肥蓓必佳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4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杨舍镇购物公园张亮麻辣烫小吃店经营的土豆粉【湿粉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大新镇阜阳牛肉汤馆经营的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大新镇巴蜀印象火锅店经营的标称南充市高坪千顺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粉【湿粉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13袋不合格土豆粉【湿粉条】、没收违法所得104.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南丰廖松百货店经营的标称宁波日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苏打饼干(鲜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71元、没收不合格白苏打饼干(鲜葱味)2.356公斤、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富利斯超市经营的标称安徽金麦乐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味薄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9.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南丰芯玥蒸菜馆经营使用的米饭碗、杯子、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3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南丰镇聚众食堂经营使用的米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华晟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饭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江苏沙洲电气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苏州欣荣博尔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食堂经营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沙钢集团快餐中心经营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经营使用的菜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妙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使用的饭碗、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1、餐盘2、餐盘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3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蒙台梭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食堂经营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普坤毛纺织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1、餐盘2、餐盘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3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苏州凯联特种纱线股份有限公司食堂经营使用的小盘、大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江苏巨鸿超细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鱼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江苏七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现代福德餐饮(山东)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经营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营使用的汤碗、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针对当事人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经营使用的汤碗、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江苏千里马袜业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2、餐盘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总工会经营使用的餐盘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针对当事人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1、餐盘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针对当事人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乐享托育中心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1、餐盘2、餐盘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这3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张家港市公用事业管理处经营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针对当事人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础信息。《通报》(张食安委办〔2021〕58号)涉及江苏达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冲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