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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游戏体育官网: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涉及包装科技、园林产城两大板块,详细情况如下:

  包装科技——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铝制相关类)防伪瓶盖生产企业,拥有国内最大的复合防伪铝板生产基地。目前,公司在山东、四川、湖北、安徽等地建有六个生产工厂,拥有国际领先的进口滚印和制盖设备,以及国内最先进的28口、38口瓶盖生产线。公司的产品被大范围的应用于国内酒类、饮料矿泉水、食用油、保健品等终端消费领域,并出口亚洲、欧洲及美洲等国际市场。公司基本的产品为铝制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以及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产品目前主要使用在于泸州老窖、剑南春、古井贡、舍得、牛栏山、伊力特、红星、江小白、习酒、国台、洋河等国内主要白酒产品,以及帝亚吉欧、保乐力加等国际知名酒企产品的包装,同时产品也供应保健酒、啤酒、葡萄酒、食用油、保健品、高档矿泉水、功能性饮品等行业产品的包装生产。

  园林产城——是集项目策划、园林规划设计、工程项目施工、仿古建筑、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绿化养护和花卉苗木生产、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园林建设、生态修复企业,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园林业务的转型发展,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已有园林工程业务的产业基础以及股东方在长三角的资源优势,公司于2020年5月成立全资子公司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逐步拓展产业园区开发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产销规模已连续多年占据同行业第一的位置。下业客户达近千家,大多数都用在白酒、保健酒、啤酒、葡萄酒、食用油、保健品、高档饮用水、功能性饮品等行业产品的包装。

  近年来,公司经营层积极调整经营思路、加大客户的维护及开发力度,坚持围绕“核心客户、重点产品”的经营拓展思路,狠抓核心客户,目前依据公司的客户结构和产能分布,将国内划分为北方、中部、西南三大区域,以及海外国际区域。但2020年受限于疫情的影响,公司对国内客户及海外客户的销售,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

  北方区域:大多分布在供应“北京:红星、牛栏山、方庄、忆中品、燕京啤酒”、“山东:兰陵、扳倒井、景芝、张裕、威龙葡萄酒、青岛啤酒”、“河北:衡水老白干、三井小刀、刘伶醉、十里香、丛台”、“黑龙江:老村长、玉泉”、“辽宁:三沟、内蒙河套”、“山西:杏花村、汾阳王”、“江苏:洋河、双沟”等;

  中部区域:大多分布在供应如“湖北:劲酒、黄鹤楼”、“安徽:古井贡、金种子、高炉家、迎驾”、“新疆:伊力特”、“湖南:武陵”、“江西:四特”等;

  西南区域:大多分布在供应“四川:剑南春、泸州老窖、郎酒、沱牌、全兴、金六福、光良、丰谷”、“贵州:习酒、国台、云峰酒业”、“重庆:江小白”、“福建:燕之屋”、“广西:丹泉”、“广东:蓝带啤酒”、“海南:椰岛鹿龟酒”等,目前公司在积极地推进在贵州地区的投资设厂事宜,服务贵州地区的各类酱酒等企业。

  海外国际区域:产品主要供应亚洲、美洲、欧洲等国际酒类等客户,针对白兰地、威士忌、葡萄酒、橄榄油等海外产品,如帝亚吉欧、保乐力加等国际知名酒企,逐步与公司成立业务合作关系。

  目前,公司引进了国际、国内同行业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意大利SACMI、BORTOLINKEMO、OMSO、CALF等公司及瑞士MADAG等公司的机器设备,具备与国外高端制盖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首家引进、采用物理发泡生产线生产垫片、国内唯一一家引进柔印机进行印刷的企业。满足了核心客户的产品特点和品质需求,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生产效率及质量控制水平。

  公司是制盖包装领域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中国包装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是国内酒类制盖包装领域唯一的上市公司。公司一次性通过了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三体系换证。公司一直专注于包装科技等方面的研发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包装业务板块,拥有专利78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专利包括自动控制系统、特殊印刷工艺、专用印刷方法及设备,多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等。

  包装科技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及研发能力等。

  公司下属的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主要是做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及苗木培育、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业务,拥有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貳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环境污染治理(废水、固废)甲级资质、污染治理(工业废水净化处理)二级资质、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二级资质等。

  华宇园林所从事的业务属于资金驱动型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2018年以来,金融去杠杆等有关政策力度逐步加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监管以及商业银行信用收紧,资金需求相比来说较高的工程类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叠加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公司园林工程业务整体处于收缩状态。

  对此,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一是在保障工程项目施工的基础上,根据资金和融资情况合理的安排部分项目的施工进度,同时针对部分财政支付能力较弱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公司积极妥善的收缩项目投入;二是积极地收尾工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项目完工结算、确权等事项,报告期内,重点加大了在四川、贵州等地项目的结算和收尾,该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大部分基本接近尾声;三是在国家大力清理政府部门拖欠中小企业各类款项的大环境下,公司管理层全力以赴,采用多种方式,不断加大了对工程回款的催收力度,在山东、四川、贵州等地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公司主要是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议标)等方式参与各类园林生态工程项目。

  根据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客户一般按月或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客户向公司累计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总价;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客户向公司累计支付至工程决算金额的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剩余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收回。

  公司已经通过了ISO9001:2015和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并在工程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严格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要求做控制和管理。

  由于近年来园林生态业务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公司主动调整了经营发展策略,主动收缩了其在四川、贵州等西南地区业务规模。为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公司基于园林生态业务基础,并依托股东方的资源优势,逐步拓展产城开发业务,该业务将以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为核心进行业务布局。2021年2月,公司产业园区项目正式签约落地江苏南通,目前正逐步推进中。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评级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2020年6月1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257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2月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维持17 丽鹏 G1的信用等级为AAA。观察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的变化、到期债务偿债资金安排等情况,并与公司保持沟通,及时评估并揭示公司主体及存续债券的信用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绿色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公告》。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调整情况说明:1、公司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依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金额及其流动性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2、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预收款项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于2020年1月1日适用新收入准则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增值税金额按照流动性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负债。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的预收款项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于2020年1月1日适用新收入准则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增值税金额按照流动性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负债。

  1、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本公司100%控股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8日,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上午10:00,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朱永新、杨强、钱志昂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4)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477,22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186,405.59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416,211.54元,本年度期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44,229,805.95元。

  结合2020年度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及2021年发展规划,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公开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有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

  (二)上述授权申请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与上述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朱永新、杨强、钱志昂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给予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津贴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1)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中锐大厦1楼,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下午13:00,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洪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4)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477,22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186,405.59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416,211.54元,本年度期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44,229,805.95元。

  结合2020年度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1年发展规划,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顺利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或履约需求而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该担保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1)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同意提名耿驰骋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 298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 2016年1月21日,公司向兰坤、王寿纯、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德-香山3号证券投资基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2,1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5元,共募集资金24,496.55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51,9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713,5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012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 20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年10月25日,公司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晓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103,856,382股,每股发行价格7.52元,共募集资金780,999,992.64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764,999,992.64元汇入公司账户,其中33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8973);29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652);6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051525);84,999,992.64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00209),同时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73,856.38元(含支付的进项税)。扣除上述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26,136.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0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88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向投资者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人民币2.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佣金1,5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8,500,000.00元,全部汇至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人民币账户(账号:78)。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3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96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210,526,315.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98.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210,195.71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789,802.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000万元以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分别与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85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进行转款,转款金额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司进行转款,转款金额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76)账户于2016年12月15日销户。

  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52) 账户于2019年7月1日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65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8973)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以增资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652)账户于2018年6月12日注销。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00209)账户于2019年7月4日注销。

  注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8973)账户于2019年7月1日注销。

  注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东坊支行(78)账户于2020年8月27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