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干燥用丁基胶塞
爱游戏体育官网:华兰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增资用于投资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兰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 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兰股份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0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华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5,360,019.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4,031,948.8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71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费用后,拟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以下项目: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11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9,198.14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9,198.1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0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协议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材料产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材料产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材料产能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海兰陵”)增资57,639.65万元人民币,其中57,14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三海兰陵注册资本由2,858万元增至60,000万元,其余497.6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瓶塞、铝塑组合盖及其他橡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技术开发;批发及统一配送: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包装材料、五金、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机器设备、模具;自有房屋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限制经营的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项目地点 重庆市涪陵高新区滴水路以南,盘龙路以东(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最终认定为准)

  覆膜胶塞 主要用于高质量、高活性药剂、高敏感药剂、酸碱性较强药剂的包装。下游客户包括具有更高质量和产品 稳定性要求的制药企业、医药用品包装材料生产及销售企业 卤化丁基覆四氟乙烯膜胶塞、卤化丁基覆聚酯 膜胶塞等

  常规胶塞 广泛用于注射剂、口服制剂、诊断试剂等。下游客户包括制药企业、医药用品包装材料生产及销售企业 冻干用、抗生素用、输液用卤化丁基胶塞等

  本项目计划投资 57,639.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2,608.45万元,预备费1,423.75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607.45万元。项目预计在36个月内按进度投资。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等有利因素,我国医药产业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药用胶塞的市场规模也将随之持续发展。另外,随着我国各行各业强调自主可控,支持国产品牌,以及国内药用胶塞企业也在发挥比较成本优势,扩大出口规模。未来国内药用胶塞的进口替代和国产医药胶塞打入国际市场的趋势也将持续扩大。

  同时,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国际贸易摩擦和产业升级的政策推进,公司所在行业也出现上游原材料成本上升、环保政策收紧、人员用工困难等情况,我国药用包装材料产业将逐步进入整合期,市场份额将逐步向具有管理、技术、资金和规模等方面优势的龙头企业集中。

  公司是业内规模较大的药用胶塞生产企业之一,凭借突出的技术实力和产品品质,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在药用胶塞领域、特别是覆膜胶塞领域占据了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86.69万元,同比增长83.92%。公司药用胶塞产品已实现对辉瑞制药、恒瑞医药、齐鲁制药等国内众多大型制药企业集团的批量供应,并已在韩国、埃及、俄罗斯、巴基斯坦、土耳其、越南、乌克兰、意大利、印度、阿根廷、孟加拉国等国家和地区实现产品销售,实现海外出口和进口替代。

  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力度的加大,西部地区和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产能将不能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项目是为了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新增药用胶塞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水平,进一步形成公司规模化效应,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产品配方和生产技术工艺是药用胶塞行业最关键的核心技术。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技术工艺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工程技术中心平台,持续提升产品技术优势与研发能力,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工艺路线,自主积累并掌握了一系列优质的配方和工艺技术。但是目前三海兰陵各个生产环节比较分散,不利于综合管理和各工艺环节产品生产的整体把控,扩产能力受限。因此,三海兰陵亟需更新工艺技术和设备,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提升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将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智能自动化系统,建设国内高水平的药用胶塞生产装置及相应配套设施和现代化生产厂房,建成具有较高先进水平、高度智能化、数字化的现代化药用胶塞生产基地,提升药用胶塞生产中配料、炼胶、硫化、冲切、仓储等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而提高生产装置的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

  本项目的建设在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更加自动化和标准化,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产品生产对工人经验和技术的依赖,有利于提高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水平,有助于公司保持在行业中的质量、成本优势,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聚焦于直接接触注射剂类药品包装材料领域,始终致力于研发和生产高质量的药用胶塞,帮助下游客户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用药健康。公司立志成为国际领先的药包材提供商,力争打造成世界各大制药企业药用胶塞供应的生产基地。基于以上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坚持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巩固产品、客户和品牌等优势,抓住行业未来发展机遇,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拓展客户范围,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增进创新能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

  然而,根据重庆涪陵当地的发展规划,政府已将三海兰陵生产和办公所在宗地周边区域规划为商业用地,该宗地已不再适合进行大规模工业投资,不便于生产物流的组织,因此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涪陵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的统一安排,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三海兰陵将从重庆市涪陵区太乙大道36号整体搬迁至涪陵高新区滴水路以南,盘龙路以东。

  本项目的建设将利用搬迁的契机更新设备及工艺,通过工艺技术的革新、优质设备的引进、管理水平的提升、服务细节的优化,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项目将紧紧抓住药用胶塞行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产品质量优势、品牌知名优势、技术研发优势、高端产品先发优势、众多知名客户优势以及规模效应优势,努力提升技术工艺水平,进一步深耕药用胶塞产品领域;同时加快完成现有产品的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究开发,推进高端产品的产业化,优化药用胶塞的产品结构,并加速推动产能释放,持续向全球药企提供更具成本优势、更高品质、更全品类的药用胶塞产品;进而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优势,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进而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医药包装作为医药行业的配套行业,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行业相关支持政策,支持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与技术的开发和生产,支持企业围绕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及标准包装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确保产业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同时提升集聚发展能力和品牌培育能力。

  2015年至今,《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将原有的药包材独立审批制度修改为共同审评审批制度。共同审评审批制度弱化前置审批、强化事后监管,强调市场机制和市场门槛,将促使药企更加注重对药包材产品质量的把控,选择质量稳定的优质药包材企业合作,加速药包材行业的优胜劣汰;《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明确要求“注射剂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和性能不得低于参比制剂,以保证药品质量与参比制剂一致”;而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正式实施,药品电子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均对药品生产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从而促进上游医药包装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

  本次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重点领域,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进而推动医药包材行业的产业升级,受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

  药用胶塞作为一类直接接触药品的一次性耗用的药用包装材料,法规上禁止重复使用,具有批量大、尺寸要求严格、且有洁净和生物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整体市场规模随着下游医药产业的稳定增长而持续发展。目前,我国药用胶塞年市场规模超过400亿只,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广泛用于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剂、抗生素、大输液、口服液、采血、抗肿瘤等领域,整体市场容量较大。未来,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等有利因素,我国医药产业仍将持续稳定增长,药用胶塞的市场规模也将随之持续发展。

  随着国内药用包装材料技术进步、研发能力的提高及配套产业链的成熟,我国药用胶塞行业出现了一批具备规模化稳定生产能力的企业;同时,我国制药企业具有降低进口依赖度、使用国产药用胶塞产品、扶持国内企业以及降低成本的动力。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各行各业强调自主可控,支持国产品牌。国内药用胶塞企业也在发挥比较成本优势,扩大出口规模。未来国内药用胶塞的进口替代和扩大出口趋势预计将持续加速。

  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使得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技术工艺创新和专用工装器具的研究开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工程技术中心平台,通过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产品技术优势与研发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产品设计开发水平、产品生产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自主积累并掌握了一系列优质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技术,形成了公司特有的核心技术,可规模化生产质量稳定的药用胶塞产品,并可根据客户需求和新型药品、药物特性对包装的要求研制配方,为客户提供满足技术要求和功能性要求的产品。2008年公司主要产品新型覆膜药用胶塞产品被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012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公司参与了国家2015年新版药典注射剂类内包材的各种标准制定,并牵头组织《药用胶塞GMP》协会标准起草工作;2019年,公司作为药用胶塞行业代表参与起草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团体标准《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指南》(T/CNPPA3005-2019);2020年,公司的覆膜胶塞获得江苏省2019年-2021年“省专精特新产品”荣誉。此外,公司主要产品覆膜胶塞亦获得美国FDA的DMF备案。

  公司拥有行业内优秀的研发和工艺设计能力、稳定的药用胶塞供应保障能力和高质量的规模化生产能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起全方位的客户合作网络。通过高品质产品和优良的技术服务满足了众多知名制药企业对药用胶塞的需求,积累了一批稳定的核心客户。国内客户方面,公司客户已覆盖国内医药工业百强企业60%以上,主要客户包含恒瑞医药、齐鲁制药、国药集团、中生集团、石药集团、丽珠集团、上海医药、广药白云山等国内知名药企,并与国内其他众多主流医药企业进行长期深度合作。国外客户方面,公司已成功进入如辉瑞制药、勃林格殷格翰、韩国绿十字等国际知名制药企业的供应体系,并建立了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不断推进“走出去”的海外市场推广战略,并已在韩国、埃及、俄罗斯、巴基斯坦、土耳其、越南、乌克兰、意大利、印度、阿根廷、孟加拉国等国家和地区实现产品销售,实现海外出口和进口替代。

  本项目包含产能的新建和搬迁,项目在新建产能正式投产后,在保持生产的连续性及稳定性的同时,陆续实施整体搬迁工作,搬迁并实现搬迁设备正常运转预计周期为9个月。

  药用胶塞产线对生产的连续性要求较高,搬迁调试时间较长,为避免搬迁停工对生产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综合考虑工艺迭代等因素,项目采用新建与搬迁相结合的方式。新厂区第一批新生产线建设完成并顺利投产后,再启动老厂区产线的搬迁工作,以最大限度缩短因搬迁导致的停工时间,保障生产的稳定性。同时,启动搬迁前,公司积极与客户沟通,提前对其主要型号产品进行备货,以保障对核心客户的产品供应。因此,项目不存在因搬迁导致延迟交付订单情况。

  本项目在三海三陵现有产能整体搬迁的基础上,新增40亿只药用胶塞产能,预期2029年完全达产。从新增产能来看,本项目新增产能仅为2021年实现销量的60%,至项目达产,剔除2021年因新冠高速增长的因素,2019年—2030年新增产能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仅为7.52%。

  本项目新增产能将用于满足西部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承接大规模订单以及公司拓展的海外市场。公司深耕药用胶塞领域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与行业内众多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销售渠道通畅,且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进一步深耕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新客户的开拓力度,扩大西部地区的销售规模,加速进口替代;同时加速海外市场的开拓,加大海外销售份额。

  目前,我国药用胶塞年市场销量规模超过400亿只,广泛用于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剂、抗生素、大输液、口服液、采血、抗肿瘤等领域,整体市场容量较大。未来,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等有利因素,我国医药产业仍将持续稳定增长,药用胶塞的市场规模也将随之持续发展。

  随着国内药用包装材料技术进步、研发能力的提高及配套产业链的成熟,我国药用胶塞企业出现了一批具备规模化稳定生产能力的企业;同时,我国制药企业具有降低进口依赖度、使用国产药用胶塞产品、扶持国内企业以及降低成本的动力。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各行各业强调自主可控,支持国产品牌。国内药用胶塞企业也在发挥比较成本优势,扩大出口规模。未来国内药用胶塞的进口替代和扩大出口趋势预计将持续加速。

  在药品质量监管日趋严格以及公众对药品安全日益重视的背景下,覆膜胶塞的使用比例正逐步提高。2017年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严格药品注射剂审评审批,并在5~10年内完成对已上市药品注射剂的再评价。《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已将具有高阻隔性的新型药品包装材料纳入重点推进发展和鼓励类发展领域。随着国家对药品安全日趋重视,行业监管政策趋严并向美国FDA及欧盟标准靠近,覆膜胶塞凭借其高阻隔性、相容性和稳定性的特征,对注射剂的安全性来说更符合监管要求。因此,越来越多国内大型制药企业将高端注射剂转向应用覆膜胶塞,覆膜胶塞的市场需求和行业渗透比例正逐步提高,覆膜胶塞的未来市场发展空间较为广阔。

  与国际药用胶塞市场相比,目前我国生产药用胶塞企业众多,但企业规模通常较小,产业集中度低,多为同质化产品竞争。行业龙头企业如华兰股份、华强科技、山东药玻等在国内药用胶塞的市场占有率远低于国外龙头企业在全球市场的寡头垄断水平。因此,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随着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公司自身的优势和市场拓展力度的加速,在蚕食国外企业和国内落后企业产能的同时,加大外销,预期能够实现项目目标。

  辉瑞制药、恒瑞医药、齐鲁制药、扬子江药业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均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已有知名的客户群为公司未来开发市场、拓展潜在新客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加大业务拓展力度,不断开拓新增客户,重点提升海外客户的市场推广力度,通过搭建自身海外销售团队与经销渠道相结合,以及在国内共同审评审批改革的大背景下,加深与国内龙头医药企业的合作黏性,以同药品一同实现出口的方式,积极推进海外市场的开拓,抢占一直由美国西氏、日本大协精工等公司占据的海外药用胶塞市场。

  2)不断加强产品开发和创新,巩固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研发与共同评审,以客户为中心,关注客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为客户创造价值;并继续引进行业内知名公司的实用技术型人才、科研开发型人才和技术管理型人才、培养高端研发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公司产品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将大力推进现有专利技术和各项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通过自身的技术工艺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提升利润空间,保持公司在行业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

  本次项目涉及土地购置环节,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地方政府招拍挂等程序进行竞拍,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竞拍之后尚需完成签署出让合同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事项。

  本项目涉及搬迁、产品备案和环评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药用胶塞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各类制药企业,客户相对分散,因此制药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将影响项目的产能消化。受医疗支出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国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等因素推动,我国医药行业近年来处于增长过程之中,从而带动公司业务稳步成长。但若未来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放缓,则对项目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项目实施周期较长,若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工艺成熟度等因素的影响,不能按预期投产或者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增加的产能无法消化,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根据各产品的销售价格,预计项目建成后年均收入为70,624.57万元(含税),经济效益较好。(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存在由于政策、市场、技术研发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性。)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次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三海兰陵增资57,639.65万元人民币,增资资金57,14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三海兰陵注册资本由2,858万元增至60,000万元,其余497.6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华兰股份年产 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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